《意见》在需求端真正把握了以发展单元化物流推进供应链优化的脉搏;在供给侧找准了托盘等物流载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及相关商业模式发展和建设的方向,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指导意义,也为进一步促进托盘作为物流集装单元器具在供应链上下游间循环流转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需求端,我们认为《意见》特别关注了托盘沿供应链动态流转与物流一贯化运作所要求的各环节标准化衔接与物流信息化问题,一是推动单元化物流,提升物流供应链效率。托盘作为贯穿于整个供应链最基础的集装单元,是供应链上下游物流系统优化整合的基础。仅尺寸标准统一并不能解决整个系统的问题,必须要推广与之配套的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意见》中明确鼓励采用600mmX400mm系列包装模数,推广外廓尺寸为2550mm的货运车辆,这都是为托盘等标准化载具能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一贯化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还需要在企业内部以及供应链上下游贸易伙伴间建立一套与托盘化作业相匹配的作业流程,如单元化的订单模式、托盘堆码标准的统一、单元化运输、单元化货物交接、单元化的仓库作业模式等。二是通过信息流整合,进一步推动实物流效率提升。目前,即使货物按照统一的堆码标准从上游企业带板运输到下游企业,由于上下游企业间信息流不畅通,接收方仍需要拆板并逐一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商品数量,甚至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将商品物流属性数据进行人工测量并录入自身的管理系统,从而导致带板运输对供应链效率的提升未能完全体现。《意见》抓到了由于信息流割裂而阻碍带板运输发展的痛点,将“提高物流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列为重要任务之一。我们认为,打通上下游企业商品条码与箱码,箱码与组板后的物流单元代码(SSCC)的关联关系,通过全球数据同步(GDSN)平台实时更新商品基础信息,进而推动电子化预先发货通知(ASN)实现货物快速交接,是真正打通上下游企业间信息流的有效解决方案。
在供给侧,即如何推进循环共用体系建设方面,令我们感触最深的就是《意见》中政策导向的专业性、开放性与包容性。一是租赁与交换协同发展。托盘循环共用是单元化物流器具最典型的应用方式,是绿色物流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近年来推行商贸物流发展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意见》鼓励“物流载具运营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标准托盘、周转箱运营规模”,同时也鼓励“开展托盘认证、制定托盘交换规则,探索建立租赁、交换相结合的自由流转机制”,可谓切中要害又适逢其时。全球市场上主流的循环共用模式有租赁模式和白板模式(即在建立托盘标准制定、认证、监督与交换交易规则的基础上,托盘使用者各自采购和拥有托盘并通过交易市场与循环服务商进行买卖和交换)。对于中国这样同时具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与世界工厂特质的国家,确实有必要在发展租赁模式的同时探索白板模式,最终实现两种循环共用商业模式的互补与协同。二是平台与资源共享受。
《意见》提到要推广“平台整合推进”模式,鼓励平台企业进一步整合托盘供需方、运营方资源。在前期政策引导下,更多企业正在以不同模式进入托盘共用领域,大多数新入企业都能根据自身优势在不同的细分市场发展,同时创新商业模式,新主体与新业态加入到这个领域加快了循环共用模式在全国范围的建设与推广,也为未来进一步协同整合扩大了市场基础。招商路凯作为央企招商局集团正在倾力打造的物流供应链生态圈的一员,非常乐意与业内外相关企业协同整合市场资源,共同打造标准化循环物流载具的共享平台,尽最大能力成为国家物流载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